京建联[2018]39号
各相关单位:
依据我会有关达标竞赛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始受理2018-2019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的申报。现将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改企业荣誉称谓
北京市民政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京民社〔2017〕244号)中要求:“严格按照批准的名称”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2015年9月1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同意北京市民政局发布的公告中,北京市建筑企业的荣誉称谓为“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故原“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的称谓,更改为“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
二、原《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管理办法》更名为《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管理办法》,办法中有关“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的申报条件及程序等,没有新的变动。
三、申报单位需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申报表》(附件2)《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附件3)各一份,连同其它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书面资料,不需报送光盘。
四、申报截止日期:6月8日。
五、凡由我会推荐,获得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2017年度优秀施工企业”表彰的单位均视同为“2018-2019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建筑工程先进企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淑丽
联系电话:6801537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南楼423室
附件: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