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讯第17期(总第465期)
2018年6月7日下午,我会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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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琦、立案庭庭长张晖、立案二庭副庭长秦学伟、诉调办副主任赵海、诉调办法官助理姜潇,与我会会长栾德成,副会长兼秘书长冯义、副会长王翀和北京市住建委建筑市场管理处张超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有很好的社会信誉度,是我市最早对人民调解协议作司法确认实践的法院。近年来,西城区人民法院,大力支持和落实北京高院倡导的“多元调解”工作。我会于2011年,经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市司法局联合授权,设立了“北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
《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会和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服务社会、服务企业,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方面展开合作。今后我会开展的人民调解工作,会得到西城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的支持。内容包括:培训我会和企业的业务骨干,提高法务工作水平;对我会依法依规调解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作司法确认;指导开展“在线调解互动”等。同时我会发挥专业和专业资源的优势,为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供诉前、诉中的专业支持,以及发挥专家辅助人的作用。
签约仪式上,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汪琦,我会会长栾德成先后讲话。他们的讲话表达了双方“合作、互助、共赢”的初衷、祝愿和安排。
签约仪式结束后,栾德成会长陪同汪琦副院长等参观了我会人民调解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