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争先创优 · 国家级 · 鲁班奖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05-19
  • 浏览次数:|  189次

京建联[2016]41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协[2016]11号)转发给你们,此文件可直接从中国建筑业协会网站上下载,网址:www.zgjzy.org。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推荐申报的工程应符合中国建筑业协会2013年修订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3]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2、推荐申报工程应为2012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期间竣工或者验收备案的工程。

      3、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中建协分配我市推荐名额6项。

      4、申报内容、方式:申报单位申报前到我会领取申报卡,一个卡对应一个工程;联合申报时,申报卡发放给第一申报单位。

      5、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由上网资料、书面资料和影像资料三部分组成,具体要求详见中建协[2016]11号文件,附件2《鲁班奖申报程序说明》。(1)上网资料,凭鲁班奖申报卡进行网上申报。(2)书面资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和工程照片影集各一套。证明材料要求统一封面,有目录、页码,各部分之间用彩页分隔,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工程照片影集,包括20张6寸彩色照片并附说明。(3)影像资料,通过网上传输和提供5分钟DVD光盘(一式两份),两种方式提供,其内容要求一致。5分钟DVD最终版在工程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

      6、由我会为推荐单位的申报项目,推荐文号请填写为:京建联[2016]42号。

      7、我会留存全部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套和16G以上电子版U盘一个。电子版U盘请设立以下文件夹:①申报表:要求提供全部盖章扫描件;②证明材料:按目录拷入全部证明材料;③JPG格式工程照片及说明;④5分钟DVD影像资料。

      8、全套申报资料报送我会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5日。

      9、依据我会《关于国家优质工程奖推荐申报工程管理办法》(京建联[2013]74号)的规定,由我会初审合格的工程,确定在6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专家组检查结果向北京市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北京地区推荐名单及推荐工程按质量水平的排序。

      对审定通过的项目,由我会统一推荐上报。

      联 系 人:科技质量安全部付敬华、朱琳

      邮    箱:2950715760@qq.com

      联系电话:88070413、68048991

      地    址: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南楼417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鲁班奖申报程序说明

      3、2016~2017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证明资料封面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