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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第二批“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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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联[2016]80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我会《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京建联[2011]60号)的规定,每年组织一次评选的相关规定,现开始受理2015—2016年度第二批“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的申报。现将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为“北京建设行业诚信企业”的施工企业(二级资质以上),均可参加“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的申报;

       二、申报单位需依据《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申请书。

       其中填写的“主要经营管理指标统计表”中年份为2014年、2015年、2016年。同时,需将企业2016年内获市级以上奖项证明资料一并报送(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科技、社会贡献奖等)。申报书面资料,不需报送光盘。

       三、凡申报“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同时申报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的,需是中施企协的会员企业,遵循中施企协的《优秀施工企业评选办法》申报,填写中施企协的申报表格,按其要求装订组卷。具体见《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的通知》(中施企协字[2016]50号)。该文件可从中施企协网站下载,网址为www.cacem.com.cn

       依据《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评出的“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我会将其推荐给中建协或中施企协等,参评他们组织的“优秀或先进企业”评选活动。

       四、仅申报“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的,我会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

       同时申报中施企协“全国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的,在接到本通知后,来我会领取申报卡卡号和密码。发卡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

       取得“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申报卡的企业,需及时通过中国工程建设网向中施企协申报;同时向我会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

       五、各区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组织好本地所属企业的申报工作。各集团公司组织好所属企业的申报工作。

       六、联系人李淑丽    联系电话:68015378  

 

       附件:《北京市优秀施工企业评选管理办法》及申报资料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